各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的凝练团队,形成协同攻关的科研氛围,按照《江西师范大学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的有关精神,鼓励科研项目负责人对当年新立项的科研项目所产生的“立项工作量”进行分配。现对项目立项工作量的分配做如下说明:
项目立项工作量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分配,参与者工作量大小由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研究的情况进行核定,可以分配,也可不分配。但是无论是否分配项目负责人都必须填写《纵向项目工作量分配单》,并且参与人必须签字。
项目负责人需仔细阅读《纵向项目工作量分配单》的填写说明,如实填写好有关内容后经学院盖章后于2013年12月20日前由本单位科研秘书统一报送至科技处、社科处办公室。请勿逾期!
科技处联系人:杨雪莲 88120132
科技处
2013年12月13日
附件:
科技类项目立项工作量分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