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科技部现面向全国,开展“十三五”优先启动的重点研发任务建议征集工作。现将《科技部关于开展“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优先启动重点研发任务建议征集工作的通知》(国科发资[2015]52号)文件转发,以下简称《通知》,请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和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各单位按照《通知》征集的重点方向和工作要求,站在国家战略高度,结合我省优势、特色和战略性产业研发,提出“十三五”优先启动的重点研发任务建议。省科技厅各有关处室将根据重点研发任务建议,进行顶层设计,进一步凝练需求、聚焦重点,提出重点专项建议,并进行评审论证,推荐上报科技部。
二、征集方式和时间
请各有关单位根据所提出重点研发任务的领域,及时与省科技厅相关处室联系,了解工作要求和要点,填报“重点研发任务建议填报信息表”,撰写“重点研发任务建议”文字材料,并于3月10日前将纸质材料及电子文件交至科技处。
三、业务联系电话
省科技厅计划处 沈 卫 电话:86252914
省科技厅专项处 唐蓉华 电话:86397207
省科技厅高新处 佘 彦 电话:86253831
省科技厅农村处 秦桂芳 电话:86253830
省科技厅社发处 刘清梅 电话:86262651
省科技厅国合处 熊怡莎 电话:86259142
省科技厅成果处 赵 华 电话:86263488
校科技处:杨俊霞 电话:88120132
《科技部关于开展“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优先启动重点研发任务建议征集工作的通知》(国科发资[2015]52号).doc
科技处
2015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