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江西省创新驱动“5511”工程专项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9-01 浏览次数: 718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省科技支撑和引领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驱动“5511”工程的实施意见》,经研究,江西省科技厅决定实施2016年江西省创新驱动“5511”工程专项计划。为做好我校2016年江西省创新驱动“5511”工程专项计划的申报和立项工作,现将专项计划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计划类别

(一)重大研发专项。

(二)平台基地计划。

(三)人才团队计划。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符合创新驱动“5511”工程专项计划指南的有关要求。

(二)项目申报单位为在江西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一定科研开发能力和基础,能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条件和资金保障的企、事业单位,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

(三)申报人不能同时申报本次专项同类计划两个以上项目,有以下情形之一不得进行申报:

1.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等检查过程中被发现有重大违规行为;

2.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多头申报;

3.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

4.项目未经主管部门推荐。

(四)重大研发专项、平台基地计划、人才团队计划的其他具体申报要求详见“2016年江西省创新驱动‘5511’工程专项计划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见附件)。

三、申报方式

使用《江西省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实行网上申报,由省科技项目服务中心统一受理。江西省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可由江西省科技厅官网进入,江西省科技厅网址http://www.jxstc.gov.cn

四、推荐及报送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应按照指南的要求仔细阅读《项目申报书》,确保申报质量,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等负责。

(二)各项目业务主管部门(单位)要对申报项目进行严格审查和筛选。对同意推荐的项目填写《项目申报书》中的主管部门(单位)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纸质《项目申报书》(一式1份)集中统一报送,并同时制作《推荐项目汇总一览表》(加盖公章),报送省科技项目服务中心。未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推荐的项目,省科技项目服务中心对其纸质材料不予受理。

五、申报时间

请各申报、推荐单位按时间节点完成项目的申报和推荐工作,超过规定时限的将不予受理。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830日,截止时间为101118:00。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101418:00

 

省科技项目服务中心:熊军 0791-88175549  86200587

科技处联系人:杨俊霞  0791-88120132 

 

附件:江西省科技厅关于申报2016年江西省创新驱动“5511”工程专项计划的通知及指南.doc 

 

 

科技处

   201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