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9-30 浏览次数: 831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机构职能转变,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支持高校自主开展科研,经研究,2016年度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继续采取备案制,由高校自行组织申报、评审,确定后报省教育厅备案。为做好我校2016年度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组织申报和立项工作,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下

一、项目类别

2016年度省教育厅科技项目立项分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三类:

1、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为每项2万元,主要资助高校青年教师开展科学研究工作,申报条件为35周岁以下的教师(198111以后出生);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只资助一次,已获教育厅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者不得再申报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2、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每项3万元。

3、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每项510万元,必须是与国家和江西经济建设密切相关的应用研究与试验发展项目,应具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和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前景。

对省“降成本优环境”入企精准帮扶专家申报的项目,同等条件下应优先予以立项。要按照开展校地合作增强高等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加强与省内工业园区、企业的合作,实施一批精准帮扶项目和扶贫项目,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转化科技成果。

二、申报办法

1、《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可从科技处网站下载。(http://kjc.jxnu.edu.cn)。

2、项目申请书请用A3纸双面打印装订,一式三份,各单位认真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科研秘书汇总,于1019日前交至科技处办公室,申请书电子版请科研秘书汇总后统一通过OA发送至联系人。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要求

1、按照《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校在编在岗人员,每人限一项(参与不限)。

2、对已承担省教育厅科技项目(指第一负责人)且未完成者,不得再申报。

3、已经在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中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支持。

四、结题要求

青年项目结题条件:以该项目为基础申报获批省自然科学基金或其它省级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结题条件:以该项目为基础申报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级项目(获批项目的申报时间要求在20161031日之后)。

对省“降成本优环境”入企精准帮扶专家申报的项目,要求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需求或者转化科技成果。

五、推荐及报送要求

1.各有关单位应按照通知要求严格审查项目申报书,确保申报质量,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等负责。

2.各有关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统一报送,纸质《项目申报书》(一式3份),由科技处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评审,确定拟立项资助项目名单,在校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厅备案,并由省教育厅下文公布立项名单。

 

高教处联系人:彭宏博, 0791-86765172

科技处联系人:杨俊霞, 0791-88120132   

 

附件:2016年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备案表.xls 

                      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科技处

                                     2016年9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