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百人远航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5-21 浏览次数: 838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省战略和《中共江西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发[2017]4号),加大我省青年优秀人才的培养力度,省委组织部、省科协2019年度继续实施“百人远航工程”,资助优秀中青年人才赴国(境)外学习深造和交流。为做好我校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远航工程”申报人员应是在我省重点项目、重点学科、重点产业,从事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和社会科学的中青年人才,以及在企业从事经营管理、科技创新等方面的中青年人才。申报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政治合格,品德端正;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恪守科研诚信,遵守学术规范,学风正派。

    2.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1974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3.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有突出的阶段性学术研究成果、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或者长期在企业工作,在改善企业经营状况、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推动行业技术进步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4.一般应具有副高(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5.有良好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能熟练使用外语进行学习、沟通和交流。

    6.应邀于 2019 年 12 月之前赴国(境)外研修,且研修时间应在三个月(含)以上一年以内。对企业和国家级贫困县的申报人员,相关要求可适当放宽,原则上应有硕士(含)以上学位或中级(含)以上职称,有良好的外语水平,研修时间为一个月(含)以上一年以内。

二、申报程序

    网上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可登录“人才江西”(网址:http://rc.jxzzb.gov.cn)或“江西省科协创新服务平台”(网址:http://sbsp.jxkxcx.org.cn)填写《“远航工程”申报表》(详见申报操作手册),并上传应邀赴国(境)外研修的邀请函、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外语水平证书以及有关业绩材料。申报表中提到的项目、成就等须有佐证材料。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申报推荐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要聚焦航空、电子信息、中医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六大优势产业,紧扣“2+6+N”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行动计划,组织开展选拔推荐工作。

    2.系夫妻关系的不得申报同一年的“远航工程”项目;夫妻一方获得 2018 年“远航工程”资助的,另一方不参与 2019 年“远航工程”的申报;曾受省人才发展专项资金资助出国研修的人员,不再推荐申报;近两年获得国家、省级和学校公派出国研修资助人员不再推荐申报。

    3.入选人员须一年内(从入选通知印发之日起算)赴国(境)外研修,否则追回资助经费,并在下三个年度停止受理当事人申报“远航工程”。

    4.网上申报时间 2019 年 5 月 8 日至 6 月 24 日 17:00;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6 月 26 日 17:00;相关单位推荐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6 月 28 日 17:00。

    5.今年申报人不用提交纸质材料,只需在系统中申报即可。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科协国际部 胡海花  电话(传真):0791—86260708

    科技处联系人:刘慧华 刘美  电话:88120669

    “远航工程”申报操作手册.doc

                                                                                      科技处

                                                                                      2019年5月20日